原標題:濰坊:男子徒手爬11樓持刀入室搶劫
男子徒手爬11樓持刀入室搶劫
昌邑警方快速出擊抓獲“蜘蛛人”
坊子區一男子,手頭緊張,無錢還房貸,便鋌而走險,徒手攀爬至十一樓,從窗戶進入室內持刀搶劫。昌邑警方快速反應,經縝密偵查,速破入室搶劫案,嫌犯剛過完中秋團圓節便進了“局子”。9月27日,嫌疑人劉某因涉嫌搶劫被昌邑市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
2016年9月14日凌晨1時11分,昌邑市公安局刑警大隊接到家住昌邑城區某小區的陳女士報警稱:在家中被一名陌生男子持刀威脅搶去現金250元、超市購物卡及銀行卡。接到報警后,刑警大隊辦案民警立即出警,趕往案發現場。辦案民警到達現場后,首先對受害人的情緒進行安撫,隨后開展調查工作。
經查,2016年9月14日晚12時許,家住昌邑城區某小區的陳女士獨自在家睡覺,忽然她聽到窗外有響動,睜開眼一看,臥室的窗戶外有一個陌生男子,窗戶被拉開了,陳女士趕緊起身向臥室外跑去,本想從客廳關上臥室的門,阻止陌生男子靠近,但就在她向客廳跑的時候,男子跳進臥室內奔向臥室門口,大力將臥室門拉開,拿刀威脅陳女士,讓她小聲一點,快點拿錢給他。然后將陳女士錢包里的250元現金與一張一百元超市購物卡及存有17000余元的建設銀行的銀行卡搶走。
辦案民警查看了案發現場周圍的監控錄像,根據陳女士的描述,發現凌晨1時許,騎電動車從陳女士所住小區北門離開的男子的體貌特征與嫌疑人極其相似。辦案民警根據沿街監控一路追蹤,發現該嫌疑人騎著電動車來到城區一建設銀行網點,并且發現該男子走出銀行網點的時間與陳女士收到的11000元的銀行取款提醒手機短信時間相吻合。辦案民警繼續追蹤,但該男子騎著電動車自東向西駛一段路程后消失在夜色中。隨后辦案民警擴大排查范圍,對相關路口的監控錄像一一進行篩查,終在城區另一路口發現了該嫌疑人的蹤跡,辦案民警果斷在該路口附近的銀行網點進行排查,查看網點的監控錄像,發現了該嫌疑人,通過進一步工作,最終確定了該嫌疑人的身份,系坊子區劉某,并獲取嫌疑人喜歡上網的線索。
此案的發生,正值中秋佳節之際,辦案民警顧不上與家人的團聚開展工作,根據嫌疑人喜歡上網的線索,在轄區網吧排查,終于2016年9月16日上午9時許,在昌邑城區一網吧內將嫌疑人抓獲。
到案后,面對民警不斷的政策攻心和時時亮出的證據,嫌疑人如實供述了自己的違法犯罪事實。嫌疑人劉某,男,33歲,坊子區人,現住昌邑城區。房子是貸款買的,因手頭緊張,為了還房貸動了歪腦筋,想著搶錢還貸款。9月13日晚,劉某騎著電動車在市區轉悠,當來到某小區開發不久的沿街樓時,經觀察發現該樓盤十七層高,因劉某以前干過樓房外墻刮膩子,有一定經驗。劉某進入小區內,到地下車庫偷了一把不銹鋼刀,乘電梯到了十七樓,從十七樓一戶沒有人住的空房子的臥室窗戶往下爬了陳女士所在的十一層樓,當時劉某看到臥室開著燈,觀察了一下發現沒有別人在家后,決定搶劫陳女士。等陳女士關燈睡下后,劉某拉開了臥室的窗戶,正在這時,驚醒了陳女士,接下來上演了開頭的一幕。
事后,劉某分6次從ATM機提取11100元現金,后又到銀行還了8400元的房貸。民警抓獲嫌疑人劉某后扣押1900余元現金及一張超市購物卡,其余現金被劉某吃飯、上網揮霍。
目前,嫌疑人劉某因涉嫌搶劫于2016年9月27日被昌邑市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