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福州一男童墜亡小區門窗存隱患 業主:將集體維權
業主說,高層門廊的防護高度看似夠了,但萬一小孩站到矮墻上,容易重心失衡,摔下樓
東南網6月3日訊(海峽都市報記者 陳恭璋/文 毛朝青/圖)
關注理由 福州華潤橡樹灣小區,一名5歲男童不幸從7樓家中墜下身亡,這起意外在小區引發震動,業主自查發現,小區的電梯口附近門窗和高層逃生門廊存在隱患,希望開發商或物業能整改。昨日,有業主稱,他們查閱《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房屋建設部分》、《住宅設計規范》(GB50096-2011)發現,這兩處位置存在隱患,需整改。
多名該小區業主稱,此前他們就向物業反映過,但至今無回應,他們將組織業主集體維權,要求整改。對此,海都記者聯系了華潤置地(福州)發展有限公司,有工作人員回應稱,設計符合規范。
業主:防護墻體,可能成為攀爬的臺階
昨日,華潤橡樹灣小區有業主稱,他們自查后認為,小區電梯口附近窗戶和高層門廊存在隱患,他們為此還查找了《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房屋建設部分》(2013年版)、《住宅設計規范》(GB50096-2011),兩份文件均有相關規定,并且條文類似。
該業主說,1.小區電梯口附近窗戶。根據兩份文件,外窗窗臺距樓面、地面的凈高低于0.9m時,應有防護設施。樓梯間、電梯間等共用部分的外窗窗臺距樓面、地面的凈高小于0.9m時,應有防護設施。